巨正源(揭阳)新材料基地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信息来源:省能源局节能处时间:2022-10-20 18:1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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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能许可〔2022〕233号
巨正源(揭阳)新材料基地项目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和建设方案符合国家相关节能法规及节能政策的要求,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设60万吨/年丙烷脱氢装置、16万吨/年丙烯酸装置、60万吨/年醋酸及酯装置、30万吨/年丁辛醇装置、20万吨/年丙烯酸丁酯装置、15万吨/年EVA装置、30万吨/年醋酸乙烯装置、76万吨/年合成气深冷分离装置(含0.5万吨/年PSA提氢装置)、30万吨/年聚丙烯装置(调剂)及配套的公用工程和辅助设施等,主要建构筑物包括管控中心、办公区、中央化验室、变电站、仓库等。项目能耗量和主要能效指标:项目建成投产后,年综合能耗不高于2112708吨标准煤(当量值,其中原料用能1865144吨标准煤),其中年电力消耗量不高于150081万千瓦时、天然气消耗量不高于350万立方米、4.0MPa蒸汽消耗量不高于468000吨、原料丙烷消耗量不高于745000吨,原料甲醇消耗量不高于324000吨,原料乙烯消耗量不高于257500吨;项目丙烷脱氢装置单位产品综合能耗不高于145.31千克标准油/吨、聚丙烯单位产品综合能耗不高于45.20千克标准油/吨、醋酸及酯单位产品综合能耗不高于89.30千克标准油/吨、丁辛醇装置单位产品综合能耗不高于256.42千克标准油/吨、丙烯酸装置单位产品综合能耗不高于22.09千克标准油/吨、丙烯酸丁酯装置单位产品综合能耗不高于230.92千克标准油/吨、醋酸乙烯单位产品综合能耗不高于197.04千克标准油/吨、EVA装置单位产品综合能耗不高于360.20千克标准油/吨。
本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两年内,如项目未开工建设,自动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