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吉华医院(原市肿瘤医院)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信息来源:省能源局节能处时间:2022-10-20 18:2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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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能许可〔2022〕234号
深圳市吉华医院(原市肿瘤医院)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和建设方案符合国家相关节能法规及节能政策的要求,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设门急诊医技楼、住院楼、综合楼、放疗中心、库房、设备用房、污水处理站、液氧站、变电站、地下车库等,主要设备包括CT、DR、MRI、DSA、蒸汽锅炉、变压器、柴油发电机等。项目能耗量和主要能效指标:项目建成投产后,年综合能耗不高于9191吨标准煤(当量值),其中年电力消耗量不高于5591万千瓦时、天然气消耗量不高于190万立方米;项目单位建筑面积综合能耗不高于17.30千克标准煤/(平方米·年)、单位建筑面积电耗量不高于99.67千瓦时/(平方米·年)。
本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两年内,如项目未开工建设,自动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