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新华医院建设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信息来源:省能源局节能处时间:2022-11-17 17:1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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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能许可〔2022〕260号
深圳市新华医院建设项目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和建设方案符合国家相关节能法规及节能政策的要求,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设门诊楼、医技住院楼、科研行政综合楼、地下室、道路广场、垃圾站、污水处理站等,主要设备包括CT、MRI、DR、DSA、肠胃机、PETMR、回旋加速器、直线加速器、燃气锅炉、空压机、变压器、空调、柴油发电机等。项目能耗量和主要能效指标:项目建成投产后,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不高于7699吨标准煤(当量值),其中年电力消耗量不高于5288万千瓦时、天然气消耗量不高于96万立方米;项目单位面积电耗不高于119.70千瓦时/平方米、地下车库单位面积电耗不高于10.44千瓦时/平方米。
本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两年内,如项目未开工建设,自动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