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区域性公路交通应急装备物资〈广东〉储备中心工程项目水土保持方案)
广东广信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国家区域性公路交通应急装备物资(广东)储备中心工程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的申请及相关材料收悉。我局委托广东水保生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你单位提交的水土保持方案等申请材料进行了技术审查,提出了审查意见(见附件)。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广东省水土保持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水土保持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我局作出准予水行政许可决定如下:
一、同意该水土保持方案
该工程位于佛冈县国道G106大坪收费站站区,为新建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新建建筑面积11412m2,其中新建钢桥及装备储备库2700m2、物资储备库3150m2、变配电房及水泵房444m2、1#装备储备库4158m2、维修车间870m2、值班房90m2;保留建筑面积4077.66m2,其中办公楼1622.8 m2、宿舍2112 m2、食堂342.86 m2;演练码头及演练区面积17733.3m2,道路及停车场面积16771.7m2;绿地面积3.87hm2,其中新建绿地1.08hm2、保留绿地2.79hm2;新建天桥1座、长72m。
工程总占地面积为8.03hm2,全部为永久占地。工程土石方挖方总量为2.03万m3,填方总量3.42万m3,借方1.39万m3,弃方0 万 m3。工程总投资为2.10亿元,其中土建投资0.53亿元。工程已于2018年11月开工建设,预计于2021年8月建成,总工期34个月。
二、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同意建设期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8.03公顷。
(二)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南方红壤区二级标准。
(三)同意设计水平年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治理度95%,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7%,林草植被恢复率95%,林草覆盖率24%。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及分区防治措施安排。施工建设期间应注重做好场地内临时排水沟清淤及雨季临时苫盖等措施,尽快落实绿化措施,防止水土流失危害。
三、技术审查核定的水土保持补偿费
同意建设期水土保持补偿费为0.00万元(本工程损坏地表植被区域均位于地势较平缓区域,地面坡度在5°以下,需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的面积为0hm2。)。
四、有关工作要求
(一)落实主体责任。项目法人单位是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工作的责任主体,你单位应按照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的要求,加强对水土保持工作的管理,将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任务分解落实到责任部门及各参建单位。招投标文件和施工合同应明确水土流失防治的职责,督促落实好防治措施。组织开展水土保持宣传和知识培训,提高施工单位和人员的水土保持意识。
(二)制定水土保持工作管理制度。将水土保持工作纳入日常工作管理,明确水土保持目标、任务与要求,落实责任跟踪与奖惩措施,形成工作制度,定期检查落实。
(三)强化施工期预防保护措施。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时序安排上应充分体现预防为主的原则,严格控制好各阶段的施工用地范围,减少植被破坏和土地扰动面积,缩短地表的裸露时间。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恢复绿地植被。
(四)水土保持方案在实施过程中需变更的,应按相关规定办理变更手续。
(五)项目主体工程竣工验收时,应依照有关法规的规定及时办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手续。
(六)落实定期报告制度。建设期间的每年3月底前,向我局和佛冈县水利局报告上一年度水土保持方案的实施情况。
(七)配合做好监督检查工作。我局和佛冈县水利局将对水土保持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你单位应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附件:关于报送国家区域性公路交通应急装备物资(广东)储备中心工程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批稿)技术审查意见的函.pdf
清远市水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