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能清远电厂二期2×1000MW扩建工程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信息来源:省能源局节能处时间:2022-11-07 10:20:20
字体: [大] [中] [小]
粤能许可〔2022〕254号
国能清远电厂二期2×1000MW扩建工程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和建设方案符合国家相关节能法规及节能政策的要求,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设2台1000MW超超临界二次再热燃煤发电机组及公用设施,主要包括锅炉、汽轮机、发电机等。项目能耗量和主要能效指标:项目建成投产后,年综合能耗不高于1221358吨标准煤(当量值),其中年燃煤消耗量不高于2982954吨,年供电量864450万千瓦时;项目综合热效率48.47%,供电煤耗不高于264.19克标准煤/千瓦时。
本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两年内,如项目未开工建设,自动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