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州市宏图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8000万米PVC人造革,4000万米PU/PVC复合人造革建设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信息来源:省能源局节能
粤能许可〔2022〕218号
连州市宏图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8000万米PVC人造革,4000万米PU/PVC复合人造革建设项目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和建设方案符合国家相关节能法规及节能政策的要求,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设年产8000万米PVC人造革、4000万米PU/PVC复合人造革、配套60000吨革基布生产线,主要建构筑物包括革基布生产车间、PVC人造革和PU/PVC复合人造革车间、锅炉房、配电房、宿舍楼、办公楼等,主要设备包括燃气锅炉、定型机、拉毛机、加弹机、压延机、发泡炉、空压机等。项目能耗量和主要能效指标:项目建成投产后,年综合能耗不高于28467吨标准煤(当量值),其中年电力消耗量不高于8920万千瓦时、天然气消耗量不高于1516万立方米;项目革基布单位产品综合能耗不高于0.3吨标准煤/万米、PVC人造革单位产品综合能耗不高于1.35吨标准煤/万米、PU/PVC复合人造革单位产品综合能耗不高于82.34吨标准煤/吨。
本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两年内,如项目未开工建设,自动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