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早前颁布针对珠海横琴新区(横琴)、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前海)、福建平潭综合实验区(平潭)的有关政策批复,对设在三地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三地的产业准入目录已在2013年相继出台,投资者一直在翘首期盼相关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和具体政策的落实。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在2014年3月27日颁布了财税[2014]26号(26号文),正式落实了横琴、前海、平潭的上述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并发布了三地各自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优惠目录)。投资者应了解各地优惠目录的内容,结合企业的经营业务和需求,研究是否是时候把握时机到这些区域发展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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