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年产100万件工艺品丝印生产技改项目
建设单位:宁波市鄞州茂源工艺品厂
建设地址:石碶街道冯家村
工程内容及建设规模:宁波市鄞州茂源工艺品厂原为宁波市鄞州高桥富欣工艺制品厂,原厂址位于鄞州区高桥镇新庄村,原厂已于2010年6月进行过环境影响评价并已通过环保审批。由于原厂房租赁时间到期,因此企业搬迁至鄞州区石碶街道冯家村并更名为宁波市鄞州茂源工艺品厂(原企业已注销),租赁宁波市科技园区金龙商贸有限公司400平方米厂房作为生产场地,搬迁后项目生产工艺略有变化,原料油性油墨改成水性油墨,生产线由7条增加至9条,新增一台制版机。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项目对环境的影响有非甲烷总烃、SS、BOD5 、CODcr、NH3-N 、生活垃圾、废弃网板、废油墨盛装桶、废弃擦拭抹布以及噪声等的影响。
三、项目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污染治理措施汇总表
内容
类型 排放污染源(编号) 污染物名称 防治措施 预期处理效果
大气污染
物 印刷、干燥 非甲烷总烃 印刷过程中关闭门窗并且确保车间密闭性,在车间侧墙设置进出风口,并在出风口安装废气收集装置,废气经收集并用活性炭吸附后不低于15米的排气筒高空排放 达标排放水污染物
生活污水 SS、BOD5 、CODcr、NH3-N 近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净化池处理执行B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一级B标准排入附近内河。远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执行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经鄞西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执行B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一级B标准排入奉化江。 达标排放
固体废物 职工 生活垃圾 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理、清运 不造成二次污染
生产 废弃网板
生产 废油墨盛装桶、废弃擦拭抹布 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无害化处置
噪声 安装隔声门窗,生产期间关闭窗门;加强管理,设备定时检修,避免因设备不正常运行产生的噪声;加强管理,文明作业
其他 加强日常环境管理,设专人负责环保工作,确保“三废”达标排放。
生态保护措施及预期效果
加大污染源的治理力度,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四、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在认真落实本评价提出的有关环保措施,自觉配合环保部门做好项目“三同时”检查,同时保证其对环境的影响及环境对它的影响控制在允许的程度内,项目本身从环保角度可行。
(一通项目咨询)